樓上扔啤酒瓶 一審判了三年
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 萬恒
高空拋物,長期以來是城市生活中的“痼疾”?,F在這種“病”有得治了——2020年4月到6月,西崗區一處居民樓連續發生高空拋物事件,男子殷某多次將含有啤酒瓶等堅硬物品的垃圾從高空拋下,造成兩車被砸。2020年12月,殷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一審判刑三年。
2020年4月至6月期間,男子殷某在西崗區等居民樓,數次將含有啤酒瓶等堅硬物體的垃圾從高空拋下,造成兩輛車受損。經鑒定,車輛損失價值人民幣1125元。
6月17日,殷某被警方抓獲。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并被批準逮捕。案發后,殷某已賠償被砸車主損失,并得到諒解。
西崗區檢察院指控:殷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為侵犯了公共安全,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西崗區法院認為,殷某以高空拋物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為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,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其犯罪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,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認罪認罰,且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其諒解,依法予以從輕處罰。
近日,法院一審判處殷某有期徒刑三年。
(責任編輯:趙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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